歐陽華俊提示:9月1日貨車將按軸數收取高速通行費,請知悉
發布日期:2019-06-16 11:57:41 編輯:歐陽華俊 瀏覽量:2024自5月28日交通運輸部發言人在新聞發布會上的透露,從明年開始調整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、統一按車(軸)型收費。下面,為大家解讀這一重大消息。
而不到一周的時間,交通運輸部再次發布《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》行業標準的公告。
這意味著不再計重收費、改按車(軸)型收取通行費,并且新的車型劃分標準已正式發布,新標即將進入施行階段!這一新政關系著所有運輸人的營收和費用成本。
車型分類的很新標準 實施時間大大提前
從公告來看,將2003年頒布執行的車型分類重新做了修訂補充,改為JT/T489—2019的部門標準,實施日期為2019年9月1日。
(交通運輸部5月30日公告)
新標準的實施日期,比原預計的2020年1月1日大大地提前了,給各地高速公路收費站等調整計費系統,所預留的時間并不是特別的長。
不再按額定載重量來劃分 大噸小標失寵
2003老版標準中,貨車按照核定的額定載質量進行車型分類,比如準載2噸及以下為一類車型,準載2-5噸為二類車型。
老版標準導致當年許多地方出現“大噸小標”的現象,部分車主在買到新車后,想方設法都要弄一個低載重噸位的行駛證,以便于節約通行費。
而新標準中各類貨車均按照總軸數、車長和很大允許總質量進行車型分類。兩種方法的疊加,讓行駛證準載噸位的“大噸小標”再無用武之地。
核心重點 新標準將怎樣劃分貨車車型
從公告來看,新標準不再是單一的準載噸位,而是將軸數列為第一指標,把很大總重和整車長度列為第二指標,多種指標相疊加的車型劃分方式。
第一指標:以軸數來劃分貨車車型
以軸數為劃分的第一依據來區分貨車車型,從目前得到的信息來看,大致分為二軸、三軸、四軸、五軸以及六軸和六軸以上,這就與2003版的1-5類五種車型的劃分階梯設計非常的類似。
這種以軸數為基本參數的劃分辦法,可通過電子傳感器或人工的方式,快速直接地劃分車型,可謂是簡單明確,操作簡便。另外,貨車的車軸數易于辨別、分類簡單明確、執行爭議少。
甚至今后公路上的電子系統,可實現不停車的快速識別、快速計費,這可能也是為今后取消省界收費站所做的技術儲備。
第二指標:車長和很大允許總質量
與老版標準相比,這里有個重要的變化,就是不再按行駛證上的準載噸位,而是直接按行駛證上的車貨總重。在高速入站時進行計重,避免超載超限車輛進入高速公路。
如果心細的朋友可以發現,早在多年前公安車管部門早就有了規定,在車門或車身上增加噴上了“很大總質量XXXX千克”等標識,這可能就是為了將來以總重量為核定標準而打下的基礎。
4.2米藍牌輕卡成為1、2類車型的分界標
新的車型劃分標準中,將1類和2類貨車分類界限值,確定為車長小于6米且很大允許總質量4.5噸。
眼尖的朋友可能會發現,這不是前幾天爭議很大的4.2米藍牌輕卡嗎?
按新標準的分類值來看,這種二軸的、總長在6米以內的、總重在4.5噸以內的輕卡,將列入1類車。
而總長度在6米及以上或很大允許總質量4.5噸及以上的二軸車,可能將被列為2類車型。
交通運輸部這次出臺的劃分新標準,與公安車管所對小型車輛及藍黃牌照劃分規定,其實是基本吻合的,這既避免了不同部門之間標準規范的沖突,也可利用不同的牌照顏色來快速區分不同的車型。
從長遠來看,這種牌照劃分方式有利于電子辨識,便于收費站快速自動識別和實現不停車自動收費,符合未來收費公路的發展的方向。
增加了六軸以上貨車的分類
新標準中增加了六軸以上的車型,不過,別高興太早,六軸以上貨車屬于超限運輸車輛,新標準明確規定根據車輛總軸數按照超限運輸車輛執行,屆時很可能必須辦理超限證并提前申報才允許上路通行。
吊車和油田等特種車也有車型歸類了
專項作業車(專用作業車)指裝置有專用設備或器具,在設計和制造上用于工程專項(包括衛生醫療)作業的汽車。
你想想,這類的專業車型,在經過收費站的時候,既難通過核定載客的數量來進行分類,也難以用核定的噸位來進行分類,所以新標準對專項作業車也進行了專門的分類。
總結
總之,高速公路調整原來計重收費方法,改為以車(軸)型的收費方式,對每個交通運輸參與者來說,可謂是意義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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